競賽內容:
一、國語文演說:參賽者可參考相關篇目,比賽當天於上臺前三十分鐘抽題。
二、國語文朗讀:比賽內容為課外讀物的文章,可參考國語日報練習。比賽當日競賽員
於登台前八分鐘親自抽題比賽。
三、國語文作文:題目當場公佈,使用學校所發稿紙寫作,否則視為無效。文體不得用
詩歌韻文寫作,文言、語體不加限制,應詳加標點符號。
四、國語文寫字:書寫內容比賽現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限寫楷書,字體大小 五公分見方,字數以50個字為原則,宣紙由學校供應。
五、字音字形: 字詞共二百字(字音、字形各一百字),塗改一律不計分。
六、閩南語朗讀:參賽者可參考相關篇目,自行選定一個題目參賽。
七、客家語朗讀:參賽者可參考相關篇目,自行選定一個題目參賽。
八、閩南語、客家語歌唱:曲目自選,可移調,獨唱為限,不得伴舞,於抽籤時繳交比
賽曲目音樂檔。
九、英語演說、讀者劇場、戲劇:參賽者自行選定題目,報名時請附上題目。
報名日期: 107年11月20日〈二〉~107年12月4日〈二〉
由校內四、五年級各班導師填寫報名表,
送回教務處設備組完成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