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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本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借調教師
一、為辦理本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等相關業務,辦理旨揭甄選作業,預估借調本市公立學校優秀教師1名至本局協助行政工作。
二、借調期間:甄選後至109年7月31日止,並得續聘。
三、檢附借調教師申請表1份,請各校協助轉知校內教師,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08年9月12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至體育及衛生保健科高股長信箱收(edu_phe.13@mail.taipe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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