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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
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

本年1月迄今,已有希臘、巴布亞紐幾內亞、印度及德國陸 續成為疫區,亞洲地區南韓、越南、菲律賓、印尼、東帝 汶、中國大陸、緬甸均有新增案例,非洲豬瘟國際疫情仍 未見緩和;為阻卻疫病藉由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 會於機場、國際港埠等針對入境旅客手提或托運行李進行X 光機查驗,檢疫犬也持續投入檢查工作。

中秋前後是境外違規含肉月餅輸入的高風險時段,呼籲國 人全民防疫,不在網路購買來路不明之境外含肉月餅,也不要攜帶入境,避免遭受重罰。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 品的包裹,可直接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防檢局 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如附 件),旅客自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未 申報檢疫者第1次處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第2次處100 萬元以下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 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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