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市109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
畫辦理。
二、旨案計畫目的為:
(一)鼓勵現職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言師
資專業素養。
(二)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落實本土
語言之文化傳承。
三、本案換證對象為: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係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
師)、退休教師,具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
以上。
(二)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高級以上之編制內現職教師、退休
教師。
四、依計畫提供相關證件正本,服務單位先行收件驗證(申請表
需核章)後,證件返還後,再將報名表、切結書與證件影本
由連絡箱投遞至博愛國小(017)教務處傅鈺惠老師收,若有
相關疑問,請洽(02)23450616分機250。
五、辦理期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止,於上班時間:上午 9點至
12點及下午2點至4點等時段受理報名。請各校務必依時限
提報,避免影響教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