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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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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本府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長青志工係指領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印製志工服務證之65歲以上志工。
二、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一)松青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1年,服務時數達120小時。
(二)松柏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服務時數達360小時。
(三)松鶴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服務時數達600小時。
(四)上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採計至111年6月30日止,且65歲以前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納入評選。另本獎勵目的為表揚長青志工對本府之服務貢獻,故僅採計於本府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
(五)同等獎項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並應由松青獎、松柏獎、松鶴獎依序頒授。又,申請之志工於最近1年內需未獲頒本計畫任何獎項(例如:志工於110年獲頒松青獎,如欲申請松柏獎,除應符合該獎項評選標準外,最快要112年才符合推薦資格,其餘獎項亦同)。

如有申請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志工,請備妥以下資料於7/1前遞交(同時mail)至輔導室資料組陳老師(0712-4842#947、t102@mces.tp.edu.tw)。
以下資料請同時準備紙本與電子檔:
1.長青志工推薦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個人2吋大頭照
4.申請松柏獎請檢附松青獎獎狀影本、松鶴獎請檢附松柏獎獎狀影本。
5.志願服務紀錄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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