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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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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
【重要】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
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有符合資格的同學,可提出申請。
截止時間至111年8月1日止。

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
1.戶籍證明:
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
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2.賽事成績證明:
110學年度第2學期(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3.賽事秩序冊:
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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