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護眼護照 補助方案說明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兒童青少年視力監測調查」結果顯示,幼兒園大班兒童每10個就有1個近視、小一生每10個就有2個近視,國三生每10個更將近有9個近視。年紀越小近視,長大後變成高度近視的機會越大,如果近視難以避免,則必須盡力控制度數,避免成為高度近視,因為500度以上的高度近視容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會導致「失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102年起,全國首創提供國小1-6年級學童每年1次專業視力檢查服務,依臺北市衛生局109年學童專業視力檢查結果顯示,已近視學童中約6成係因接受此項檢查發現已罹患近視, 進一步分析102-109年學童用眼行為資料發現,用眼之「時間」(30分鐘以上)及「距離」(35公分以內)仍為影響臺北市學童近視度數變化之主要關鍵因素,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7年公布的資料顯示,兒少近視若無醫療控制,度數會增加的非常快速,國小國中生每年約增加100度,高中生雖減緩仍然每年增加50度,其中有8成學童觀念錯誤,以為近視只要戴眼鏡就會好了,其實眼鏡的確是輔助近視患者看清楚的工具,但並沒有控制近視的效果,更無法避免近視併發症的威脅,如果配戴眼鏡後,仍未定期回診、保持正確用眼習慣,例如:每日戶外活動2小時、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用眼保持35公分以上距離等,度數仍會不受控的往上飆升。 執行期間與補助對象 補助期間: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六年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 補助對象: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含非就讀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學童)。 服務方式 本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合約眼科醫療院所,接受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服務。 請家長帶學童看診時,務必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及學童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或戶口名簿等),以為學童身分識別及檢查結果紀錄使用。 檢查項目 同意參與本服務之學童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視力檢查合約醫療院所,逐項完成以下檢查項目: 右、左眼散瞳前驗光; 右、左眼裸視視力; 右、左眼最佳矯正視力; 右、左眼裂隙燈檢查; 右、左眼散瞳後驗光。 補助金額 完成所有檢查項目,補助予特約眼科醫療服務機構該檢查費用,合約醫療院所不得額外向學童收費。 如檢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檢查,請家長另行約診,循健保方式就診。 使用說明 護眼護照限本人使用,可至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施作視力檢查,請勿轉介或冒用他人之名使用,如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將取消持有人使用資格及需自費負擔該次檢查費用。 請注意本服務視力檢查施作期限,逾期將無法予以補助。 護眼護照如有遺失、毀損或汙穢無法辨識者,請向學校健康中心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兒童及青少保健股補發(連絡電話:1999分機1817、1832,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分機1817、1832),補發以「護眼卡」為主、以1次為限,請妥善保管。 護眼護照經翻拍、影印、逾期或塗改者無效。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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